咨询:我市现在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的报销政策是什么?上限是多少钱?
答复:烟台市职工医保门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参保人年度内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累计计算。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6000元。
咨询:生育津贴需要连续缴12个月才可以领取,如果是因为公司倒闭等原因断缴,是否还能享受到生育津贴?
答复: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如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将会影响待遇发放,为保障您的待遇正常享受,请做好缴费衔接。
咨询:异地就医备案有哪些办理渠道?
答复:(1)线上办理: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鲁医保”小程序、爱山东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仅支持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由参保地经办机构2个工作日审核办结,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即时办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渠道办理的系统每日自动审核)。
(2)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业务窗口。
(3)电话办理:跨省异地临时就医备案可电话办理。
(4)免申即享:省内异地临时外出就医无须备案。
张孙小娱 衣宝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