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6 月 28 日(昨日)起,民航局航班禁止旅客携带没有 3C 标识、3C 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据“深圳机场发布”公众号,新规实施后,深圳(宝安)机场宣布为旅客提供充电宝免费暂存服务。暂存位置为航站楼四层值机岛 B 岛岛尾柜台,暂存期限为 7 天,工作人员将为旅客开具回执单。

如旅客办理了充电宝暂存服务,请在暂存时限范围内凭回执单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弃处理

IT之家综合此前报道及各大机场公告,除了深圳宝安机场外,青海西宁机场(存放当日 18:00 前)、重庆江北国际机场(7 天)、杭州萧山机场(10 天)、上海虹桥 / 浦东机场(7 天,其中虹桥机场领取充电宝需提前 24 小时拨打机场热线预约)、厦门高崎机场(30 天)、大连机场(存放当日)均提供相应充电宝免费暂存服务,逾期将视为自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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