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公布道路运输动物

入桂指定通道的通告 》

全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道路运输动物入桂

指定通道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运输动物入桂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跨省传播,保障我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设立道路运输动物入桂指定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设立23条道路运输动物入桂指定通道(名单附后)。凡经道路运输动物进入我区的,应当携带有效动物检疫证明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料,按要求加施畜禽标识,到指定通道检查站接受监督检查,经检查合格并取得签章后,方可进入。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未经指定通道运入的动物。经检查不合格或未经指定通道运输动物进入我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理或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指定通道若有调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理,做好检查站建设和运行保障工作。


五、本通告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动物入桂指定通道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动物入桂

指定通道名单


来源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