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绵阳日报
近日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发布
悬赏公告
执行标的为1123500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刘斌有效财产线索
以及行踪线索经查证属实
并执行到位的
奖励执行到位款项的15%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启利与被执行人刘斌其他案由一案中,执行标的为11235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文书,现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标的
11235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
(2017)川0704执468号
执行依据
(2016)川0704民初1088号
被执行人信息
刘斌,男,汉族
生于1971年1月4日
住绵阳市游仙区东林乡天坪村一组
公民身份证号码:51070219710104xxxx
悬赏条件
根据申请执行人何启利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刘斌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斌有效财产线索以及行踪线索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 15% 奖励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举报人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前
联系方式
悬赏举报电话:0816-2292259
(工作日上班时间)
邮寄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路188号
邮编:621000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承诺
对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
予以严格保密
来源:游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