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数据局获悉,《大连市经营主体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东北地区首个以经营主体服务为切入点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37条,围绕经营主体的开办、运营、成长、注销等全链条发展加强服务供给,以推进经营主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为重点,对政务服务事项高效办理、加强经营主体公共服务和要素保障以及完善政策保障和监督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小切口”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我市在经营主体服务领域的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积极作用。
《条例》明确,优化政务服务,保障经营主体办事透明高效。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增强经营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政务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对涉经营主体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规范;聚焦重点环节,护航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指标,围绕经营主体从开办、运营到退出市场的全生命周期加强服务供给。
《条例》规定,加强要素保障,为经营主体提供更优公共服务。出台系列条款,在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率的公共服务和低成本的要素保障方面提供支撑;完善监督机制,保障经营主体的参与权监督权。为保障广大经营主体有效参与政策制定,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的稳定性、适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促进“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对涉经营主体相关政策的制定及调整、监督机制的建立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金博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