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有效治理废弃汽车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和环境隐患等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普大队自即日起将在全区范围内常态化组织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市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请相关车辆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对自有车辆做好自行清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车辆所有人应按规定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对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车辆所有人应依法依规停放,做好车辆维护,保持车辆外观干净整洁。对逾期未依法依规进行自行清理的车辆,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反映相关线索,并对整治行动予以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

87552072(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87812123(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普大队)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普大队

2025年3月10日

(金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