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铁路局官网发布《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2025年2季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通报称,2025年2季度,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5〕8号),依法对8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52项。其中,因存在多个问题,国家铁路局对江苏江兴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显示,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检查发现江苏江兴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企业《质量手册》中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章节3.2条引用废止的铁标,企业内审、管理评审未发现;企业《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技术条件》(Q/321281SJX01-2025)未达到相应行业标准TB/T2075要求,如5.7.2.4棘轮下锚补偿装置的传动效率规定仅描述大于等于97%,缺少试验技术要求,不符合TB/T 2075.13-2020第6.1.2.4条的要求,检验规则缺少出厂检验要求;企业向用户提供的《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安装使用说明书》中,缺少各产品使用寿命和维修周期的说明,不符合《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要求;企业《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品出厂检验规程》第4章检验方法缺少铁标规定的补偿绳拉断力试验的技术条件和检验方法;企业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引用的标准文件名错误;企业未按《安全生产法》要求制定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不符合《铁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法规要求,个别隐患识别为风险,未见隐患排查表。


国家铁路局要求受检企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来源:国家铁路局